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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科学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福利权,即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利益的权利,早被写入联合国相关人权文件,在实践中却一直被忽视。科学福利权在规范上涉及个人科学福利以及提供必要帮助的方式,不仅仅是科学应用的权利,也是享受科学进步本身的权利。但科学福利权面临着规范张力和实现困境的双重问题。科学福利权的义务亦呈现出多元主体、多层次义务的特点。我国法律虽无科学福利权的明文规定,但规定了大量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利益的国家义务条款,建议相关法律后续修法将科学权或科学福利权写入立法目的条款。
关键词
科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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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福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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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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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
Key words
揭开人权灰姑娘的面纱:科学权之科学福利权[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22(03): 1-10 DOI:10.16452/j.cnki.sdkjsk.2020.0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