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法治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郭威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23 ›› Issue (04) : 48 -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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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23 ›› Issue (04) : 48 -54+63. DOI: 10.16452/j.cnki.sdkjsk.2021.04.006

形式法治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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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的复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抽象的价值,二是程序、技术、形式、体系等工具理性。从法治的历史发展来看,实质法治具有转变为形式法治的趋势,在这个意义上,形式法治具有其合理性。现代意义上的形式法治并不排斥实质价值,并将合法性作为实现实质价值不可缺少的保障。同时,形式法治也有其限度,形式法治要实现实质价值,不但取决于法律自身的合法性,更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公民文化等方面具有极其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

法治 / 形式法治 / 合理性 / 限度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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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法治的合理性及其限度[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23(04): 48-54+63 DOI:10.16452/j.cnki.sdkjsk.2021.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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