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独立监管机构设置研究

阮利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7 ›› Issue (02) : 4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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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7 ›› Issue (02) : 44 -51. DOI: 10.16452/j.cnki.sdkjsk.2025.02.008

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独立监管机构设置研究

    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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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了“统筹协调+分头监管”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模式。然而,现行监管体系面临多头管理、协调不足、职责不清、监管乏力等问题,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个人信息保护挑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当超越利益纷争,并在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个人信息保护独立监管模式以国家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义务为基础,在独立性、专业性、科学性、权威性等方面均展现出显著的优势。未来,应设置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并明确其法律地位、职责范围及监管机制,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

数字经济 / 个人信息保护 / 独立 / 监管机构 / 信息安全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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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独立监管机构设置研究[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27(02): 44-51 DOI:10.16452/j.cnki.sdkjsk.2025.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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