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语境中如何理解《逻辑学》与《资本论》的关系——以“新辩证法学派”为中心的考察

潘昕培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7 ›› Issue (04) : 1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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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27 ›› Issue (04) : 19 -28. DOI: 10.16452/j.cnki.sdkjsk.2025.04.008

21世纪语境中如何理解《逻辑学》与《资本论》的关系——以“新辩证法学派”为中心的考察

    潘昕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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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学派”致力于在21世纪语境中重新理解《逻辑学》与《资本论》的关系。与从恩格斯到普列汉诺夫的辩证唯物主义传统将辩证法理解为外在于研究对象的形式规律的旧辩证法范式不同,新辩证法学派将辩证法理解为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确立的在诸范畴内在关联的体系中去理解总体的“体系辩证法”。这一方法的确立,与新辩证法学派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理解密切相关。在叙述经济范畴价值形式转变的过程中,新辩证法学派的体系辩证法进一步被转换为价值形式辩证法,它被分别按照“同构性”和“发展性”两条不同的路径加以阐释,前者侧重于阐发黑格尔概念总体和马克思资本总体在本体论层面的同构性,后者则侧重于阐发马克思在社会理论层面如何具体发展并应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总的来说,新辩证法学派在运用体系辩证法解读《资本论》的过程中,不仅深化了对黑格尔与马克思关系的理解,还产生了诸多积极的理论贡献。然而,其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批判性反思。

关键词

新辩证法学派 / 《逻辑学》 / 《资本论》 / 体系辩证法 / 价值形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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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语境中如何理解《逻辑学》与《资本论》的关系——以“新辩证法学派”为中心的考察[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27(04): 19-28 DOI:10.16452/j.cnki.sdkjsk.2025.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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